为了顺应国家和省市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市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九江市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2023年九江市招聘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共36名(其中市直10名,县区26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1.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六)各招聘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专业问题,参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
涉及到的年龄问题,如“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为:1987年7月14日以后出生;其它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
(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毕业时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
(八)其他条件
1.在江西省各级各类公办学校任教的正式在编教师报考,必须在同一县域(或同一设区市市直学校,下同)内公办学校任教累计不少于5年(即:2018年9月及以前正式成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其中“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和特岗教师的服务期可与其转为正式编制教师后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且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在江西省同一县域内公办学校任教累计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在编教师和服务不满3年(即:2021、2022年招聘录用)的特岗教师报考,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属地人社部门办结的解聘和下编材料。
3.2020年招聘录用,连续任教3年至2023年8月底前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报考,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除本公告已明确或另有规定的以外,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7月14日。
(九)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网上注册及报名。考生可于2023年7月21日9:00至7月22日17:00期间登录九江市人事考试网(***://0792.jxpta.***/),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白底彩色)进行网上注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一人限报一个岗位。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如报名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负。考生在报名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报名考生应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负责。考生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有关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二是报名考生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网上报名期间不对考生所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三是报名考生应遵守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2.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7月23日17:00。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视为放弃报考。缴费成功之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3.网上改报。对《岗位计划表》招聘岗位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如该岗位只招聘1人,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该岗位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如该岗位招聘2人及以上,则对该岗位招聘人数予以相应核减,该岗位考生不得改报。岗位核减、取消情况于7月24日在九江教育网和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一次网上改报,网上改报的时间为7月26日9:00-17:00,未改报的可退回已缴笔试考试费。改报期间不接受未报名人员报名注册。
4.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2023年7月28日9:00至7月30日17:00期间登录九江市人事考试网上打印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核、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招聘过程中,所有程序的公告发布,除特殊说明外,均在九江教育网和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发布。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星期一),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和分值: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D类)》和《综合应用能力(D类)》两科,满分各150分,总分3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适应拟聘用职位要求的素质、能力和知识水平。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中小学教师类(D类)大纲为准。
3.考试方式。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二科考试的答题卡及所有发放的考试资料。
4.公布成绩。笔试成绩拟于8月初公布,考生可在九江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入闱面试人员。入闱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入闱面试比例为1:3。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拟于8月初在九江市教育局、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
(三)资格审核
1.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每科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不低于60分。笔试结束后,从各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拟入闱人员名单。拟入闱面试人员中笔试末位总成绩并列的考生,《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高者拟入闱参加资格审查;笔试总成绩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均相同的可同时拟入闱参加资格审查。
对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且笔试成绩均达到了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环节。所有的招聘岗位都不进行网上调剂。
2.资格审查有关要求。笔试后的资格审查在同级人社部门指导监督下,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结果报送由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负责。
入闱考生在参加面试前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考试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近半年内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下列人员还需提供:
(1)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由于资格审查时还未取得毕业证,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含姓名、所学专业及学位、主要课程及成绩、院系签章等主要信息)。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cscse.edu.**)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4)已取得相应层次和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核时由个人书写承诺书,承诺在2023年8月底前取得相应层次和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5)2021年或2022年毕业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等)。
(6)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岗位表中“岗位条件”栏要求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拟入闱面试公示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面试(体检)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递补人员确定
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递补一次,按照空额人数与递补人数相应的比例:岗位空额小于等于4人的按1:2、岗位空额大于4人的按1:1.5,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且笔试成绩均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审查的递补人员,进行递补资格审查。递补拟入闱笔试末位总成绩并列的考生,笔试《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高者拟入闱参加递补资格审查;笔试总成绩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均相同的可同时递补入闱参加资格审查。递补审核合格人员根据岗位空额1:1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递补入闱面试人员。递补时如出现自动放弃或无人递补等原因未达到规定的比例时,直接组织已通过资格审核人员面试。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九江市教育局和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采取现场说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其中说课80分,答辩20分。说课和答辩时间每人控制在13分钟以内,其中说课10分钟,答辩3分钟。
3.面试教材:
面试教材为九江地区中职学校现行使用的教材(详见附件4)。面试时统一提供教材,考生不得携带教材和任何辅助资料。
4.面试入闱分数合格线:
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面试比例为1:1的岗位或面试当天因临时缺考、违纪等情况导致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则确定入闱末位人员时,该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或本面试组平均分或者不低于本面试组其他岗位拟入闱体检对象的面试最低分,否则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5.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300)+面试成绩×(50÷100)。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6.拟入闱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岗位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总成绩高者拟入闱,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总成绩均相同者一并入闱体检。
(六)体检
体检考生名单经审核无误后,在九江教育网和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
1.面试后即进入体检程序,体检由各级教育部门会同同级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2.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体检费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公告由各级教育部门会同同级人社部门在九江教育网和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统一发布。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和各级教育部门共同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意识形态、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对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及当地教育部门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各级教育部门会同同级人社部门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九江教育网和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各级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县区所有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规定到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录用后,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聘用人员在三个月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材料由各级教育部门会同同级人社部门统一报市教育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统一在九江教育网和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对外发布公告。
招聘人员经用人单位考察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进行岗位管理。考试选调的在职在编在岗人员聘用后,由各级人社局办理正式调入手续,列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同等管理。
招聘初次就业的人员,由各级人社局统一办理人事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后,要求在同一县域内服务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期内可在同一县域内流动。
五、递补事宜
所有招聘岗位面试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入闱体检名单。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七、监督、咨询电话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一)网上报名填表、缴费和考试等有关事项有疑问,请联系技术咨询电话:0792-8580200,8580050。
(二)政策咨询电话:0792-12333
市教育局人事科:0792-8226676
市人社局事业科:0792-8211587
(三)监督电话:
市教育局机关纪委:0792-8133568
市人社局机关纪委:0792-8558609
(四)县(市、区)政策咨询电话:
修水县:0792-7264533 永修县:0792-3227135
德安县:18720429658 都昌县:0792-5231816
彭泽县:0792-7199299
本公告由九江市教育局、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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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九江市教育局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4日